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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副校長永旺於本(105)年4月1日起歸建返校服務

│發表單位:秘書室 │發表日期:2016-04-22
黃永旺副校長於4月12日第546次(104學年度第16次)行政會議接受校長所頒發之副校長聘書。

黃副校長永旺於104年4月1日起借調桃園市政府擔任「桃園市政府體育局局長」乙職,並於本(105)年4月1日起歸建返校。黃副校長於借調期間為桃園市體育政策規劃及活動執行方面,深受鄭市長肯定,期盼本校與市府間之合作能加深加廣。(2016/04/01)